关于农民的‘被集体’、‘自我集体’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关于农民的‘被集体’、‘自我集体’与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

李昌平

31 mars 2009

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aspx?id=38&articleId=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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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必须组织起来才有前途,这没有分歧。分歧在于如何组织起来。欧美农场主是可以依法实在自我集体的,中国高度分散的小农是难以实现“自我集体的”。农民在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选择“合作”或“集体”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