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改革,大胆实践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勇于改革,大胆实践

探索中国商会改革发展之路

保育钧(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摘自《勇于改革,大胆实践——探索中国商会改革发展之路》《中国商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市场经济与民间商会”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建设民间商会》

发展民间商会涉及到一系列大问题。按理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会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是与政府谈税收,并协助完成政府的财税收入;二是与工会谈劳资关系,协调与工会组织的关系;三十发展与国外的交往,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四是在行业内部进行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但就中国商会目前的状况看,距离上述目标还很远。中国现实情况是,商会和协会分属于不同系统,协会属于政府系统,商会属于党的系统。

商会改革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商会的改革涉及到我们党和政府的领导体制的改革。很多商会切切实实摸出了一条路子,尽管还不成熟,但毕竟被企业所认可,它们的地位并不是哪一个领导部门加封的,而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我认为中国商会的改革是绕不过去的,正如执政党如何加强执政能力、政府如何转变职能等改革也是绕不过去的一样。商会的改革是大势所趋。只要真正地搞市场经济,就一定要搞商会,这个认识正在逐步趋向一致。

第一次在1993年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就提出来要发挥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二次提出这个问题是在2001年年底中国加入世贸主旨前后,当时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叹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第七个问题就是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第三次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再次提出要积极发展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将中介组织与行业组织分开讲了。

第四次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的第七部分,特别指出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强调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作者对商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党委和政府两个方面着手,分离职能,深化改革,使工商联与行业商会各得其所。

首先,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要放手让行业组织,包括政府部门的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法人治理机构,成为非政府组织。既要突破体制上的障碍,也要突破法律上的障碍。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商会、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管社团就是三个暂行条例,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概念宽泛也不科学、不严谨。总之,政府部门的行业商会、行业协会一定要脱离政府,突破三个条例。

其次,工商联要推进自身的改革。

工商联的统战职能是中国的特色,要加强其代表性,就要使工商联真正成为工商界代表人士的组织,应该由各个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的头面人物组成工商业联合会,不像现在,既是工商联又是民间商会。工商联要真正成为代表工商界人士的统战性组织,在高层与共产党、与政府对话,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应该还工商联以本来面目,前提条件就是把政府部门的各种行业协会和工商联的行业商会都统统归到工商联来成为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行业商会代表行业利益,与征服进行对话,维护行业利益,使工商联和商业协会、行业协会各得其所,既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又发挥了行业组织的作用。这是我提出的商会改革的基本思路。

下一步改革怎么走?当务之急式样解决体制性障碍,不论市政府的行业组织还是工商联的行业组织,都要按照法人治理、非政府组织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