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工权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罢工权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

常凯

2005年

《学海》 第4期

提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罢工权的确立和实施,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罢工权是市场经济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是劳动权的自然延伸。罢工权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承认的公民权利。这一权利对于平衡和协调劳资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法律所保障之罢工, 是合法罢工。合法罢工的要件包括: 必须由工会所组织; 必须以缔结集体合同为目的;必须保证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全。合法罢工享有特定的法律保障, 这主要表现在合法罢工的民事免责和刑事免责方面。关于中国的罢工权问题,由于涉及到中国的人权状况评价,又与工人队伍的稳定和社会安定直接相关, 因此历来是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中的一个敏感的问题, 加之有关这一问题的文献与资料也难以搜求,所以,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中国罢工权的系统研究极为少见。但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 由于劳动关系矛盾的尖锐和激化, 包括罢工在内的劳动者的集体行动愈来愈普遍, 而中国的罢工立法又基本处于空白的状态, 这使得罢工与罢工处理, 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况中。随着中国加入WTO, 中国的劳资矛盾将更加突出,如何通过法制手段来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一个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罢工权的立法, 则是劳动立法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罢工, 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公民或劳动者享有罢工权。这种状况致使罢工的发生和处理都难以规范。面对日益突出的劳资冲突,目前亟需完善罢工权立法,适时明确地规定中国的劳动者享有罢工权,并规定合法罢工的要件。文章具体分析和探讨了完善我国罢工权立法的意义、法律依据、立法内容和立法时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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