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车”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治理对策
Auteurs : 廉旭
Date : 2006
Extrait de « 《公安研究 》 2006年第12期 »
Publié par 《公安研究 》 2006年第12期
所谓“黑车”, 是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而非法运营的各类小客车、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车等车辆的统称。据各地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 目前, 我国大中城市约有“黑车”49万余辆。城市“黑车”的非法营运活动,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市场经营混乱, 侵害了合法出租汽车司机的权益, 造成不公平竞争, 引起出租司机不满, 影响社会稳定。而且安全隐患大,在个别地方这个现象甚至发展成恶势力的苗头。
文章分析了“黑车”现象的根源,提出了六大治理策略,包括 (一) 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黑车”的治理力度。(二) 整合执法力量,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治理“黑车”必须以交通、客运、城管部门作为主要执法力量。(三) 完善法律法规, 为治理“黑车”提供法律保障。(四) 改善运营环境, 保障出租汽车司机合法权益。(五) 增加科技含量, 提高治理“黑车”的水平。(六) 合理配置资源, 挤压非法运营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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